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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督管理总局通告3批次不合格食品

点击: 次 时间:2017-02-18 10:39

一、概述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和水产制品等6类食品61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具体情况通告

1、总体情况

饮料15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6批次,肉制品15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1批次,水产制品11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不合格产品情况

(1)标称乐百氏(广东)桶装水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生产、由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许庙罗英日杂百货店销售的乐百氏饮用天然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4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L)高出40%。初检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标称浙江佰利佰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溢丰食品专营店在飞牛网销售的经点蓝莓果汁饮料,苋菜红检出值为0.005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由英山特产专营店在苏宁(网站)销售的大别山红薯粉丝,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345.9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00mg/kg)高出73%。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浙江、湖北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江苏、湖北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内容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引申阅读: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溴酸盐

其他饮用水中的溴酸盐是水源水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产生的副产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其他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0.01mg/L。长期饮用具有较高含量溴酸盐的饮用水,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二、苋菜红

苋菜红是一种合成着色剂,用于改变饮料的色泽有较好的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果、蔬汁饮料中苋菜红≤0.05g/kg,同时也应满足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合成着色剂几乎没有营养价值,长期大量食用合成着色剂超标的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三、铝的残留量

在传统粉丝粉条加工过程中,添加硫酸铝钾(明矾)可以提高粉丝的韧性,减少断条损失。硫酸铝钾的添加会造成粉丝粉条中铝残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要求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长期过量摄入铝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抑制胎儿的生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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